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办公类审批→教职工出国资料申请→内容填写提交→审批完成→人事处(三)领取申请材料。
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办公类审批→教职工各类证明办理申请→内容填写提交→审批完成→人事处(三)领取申请材料。
教职工请假和销假流程
一、请假
教职工请病假(含孕期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含待产假)、公假及其他假,不论请假天数均需在企业微信上按要求提交,完成审批手续后休假;部门每 月报考勤时统一将各类审批单打印件交人事处备案,病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交医院相关证明原件交人事处备案。
请假流程:
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办公类审批→教职工请假→内容填写提交→审批完成。
二、销假:
三天及以上的请假,返校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假手续;销假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销假流程:
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办公类审批→教职工销假→内容填写提交→审批完成
1、 教职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教职工离职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后交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2、离校手续网上办理流程:
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办公类审批→教职工离校(离职)手续办理→上传完成审批的《教职工离职审批表》到附件提交→审批完成。
3、 离校(离职)手续流程办理完成后,请持《离职申请表》和打印出来的流程审批单到人事处开具离职证明;
4、 以上手续请在提交离职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教职工入职后一个月内须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
1、教职工凭身份证到人事处进行调档函相关资料的登记,由人事处统一对接档案托管机构,进行调档函的相关办理工作。
2、教职工持开具的调档函前往原工作单位(或原档案托管机构等档案调出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凡个人持盖有骑缝章的密封档案的教职工,由人事处统一转交档案托管机构负责管理(或由档案调出单位直接以机要方式寄至档案托管机构)。已拆封的个人档案不予受理。
1、人事处审核教职工离职手续是否完备,如完备,开具《离职证明》、《档案转出函》。
2、离职人员凭《档案转出函》前往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