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川教资〔2021〕5号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 现将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校内已完成四川省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各阶段学习、培训任务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符合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于2021年4月8至4月20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选择四川省教育厅为现场确认点。
2.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二)现场确认
1. 确认地点:人事处
2. 确认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3. 现场确认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
2)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
注:a、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和国外高校的学历证书
复印件。
b、如学历在认定系统中不能验证的,请在现场确认时特别说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注:如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认定系统中不能验证的,请在现场确认时特别
说明,并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学校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三)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师均须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人事处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