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适用对象
学校正式聘用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要求
1、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好,教学科研成绩突出,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任职条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见习期满;学士及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的可申请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任现职时间符合申报所需的规定年限(申报中级:硕士研究生任助教满2年、本科任助教满4年;申报副高及以上:任中级满5年)。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各单位成立考核推荐组,于9月30日前将考核推荐组名单报职改办备案。
2、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评审材料交所在单位。
3、各单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的各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后报学校职改办。
4、学校职改办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人员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认定;教学工作量和课堂教学情况由教务处统一认定。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科研成果鉴定由职改办统一安排。
5、学科评议组评议。职改办将复核、专家鉴定、科研认定、教学工作量和课堂教学情况认定均通过的人员材料送各学科组进行评议,同时对申报人员个人业绩材料进行公示。
6、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评议组推荐人员组织评审。
7、职改办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岗位后要申报现岗位职称的,应按规定重新申报现岗位同等级职称。转岗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等级职称。
2、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各单位考核推荐组要切实履职,重点审核申报者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4、校内职称计算机考试
考试时间:10月16日下午1:30---3:3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报送材料要求及送交时间
1、10月23日以前,申报人将填写好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
2、11月6日前,各单位将签署考核推荐组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表及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和汇总表统一交职改办。
3、申报材料请按材料清单准备。
4、申报人的所有印证材料和科研成果必须复印后按要求装订。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的教职工认真准备材料,按时报送。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职改办咨询。
咨询电话:028-87213729、87213727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职改办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申报职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初级
二、中级
三、高级
申报评审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除提交申报中级所需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四、其他